在天寒地冻的冬季,人们总爱到火锅店去涮羊肉,既享受美味又滋补身体。但也有乐极生悲的人身损害事件发生,对店方和吃客来说,均不愿意看到的情形,如果双方对赔偿协商不成,免不了要经官解决。
下面的案例就是吃客 李某在某火锅店用餐时,因自行添加燃料导致猛烈喷溅燃烧,造成李某被大面积烧伤。
最近,某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餐饮店承担60%的责任,李某及一起用餐的另两人承担40%的责任,李某共计获赔38万余元。
2016年1月6日,李某与王某、翟某3人至餐饮店吃火锅,因翟某使用的燃油炉火变小,王某在喊服务员添加燃料未果后,即在包房外边拿了一瓶随地摆放的装有液体酒精的燃料桶,让李某端起翟某面前未熄灭的燃油炉后添加燃料,酒精遇火苗后猛烈喷溅燃烧,致使李某大面积被烧伤。律师提醒:
一是在餐饮公共场所就餐时,就餐者一定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尤其是在喝酒过量时,要注意观察地面是否潮湿,能否滑倒;卫生间是否有楼梯台阶,预防跌倒;上、下楼的台阶与顶部间距,能否撞头;作为店主或管理人,一定要在提示或警示,也要安排服务人员观察店内就餐者的身行状态,要注意安全保障义务,杜绝在店内或门外的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
二是一旦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后,尤其是一个人就餐时,要冷静处理,不能慌乱,要注意保留加强人身损害证据,以防事后找店主索赔时,翻脸不认账。不离开损害事件发生店,让家属或朋友来协助解决;还要索要餐饮发票,这是索赔的主要证据;如出现伤情打110报警,让警方出面解决,并索要报警回执单,以后索赔时有证据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