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疲劳驾驶酿下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惨剧,案发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何林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1日,被告人何林驾驶满载砖头的中型自卸货车尾随被害人马东驾驭的马车行驶,由于何疲劳驾驶致其所驾车辆追尾撞上了马东的马车,并碾压被甩下马车的马东,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马东当场死亡。
案发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马东不承担事故责任。经法医鉴定,马东是生前被钝性外力作用于胸部造成胸腔内脏损伤而死亡。案发后,被告人何林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何林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意见书,亦建议对被告人何林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林违反交通管理法,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何林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何林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七个月。